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转发“关于做好实验室(实训室)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”

发布人: 日期:2013.05.13 阅读:1418

发布人:郑晶玮 签发人: 信息来源:设备管理处 发布日期: 2013-05-08 14:00 浏览次数:74

各学院、实验室(中心)、计算中心:

根据近日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《关于开展高校实验室(实训室)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》精神,为加强我校各实验室安全管理,及时消除隐患,确保实验室安全无事故,保障学校的安全稳定。请各学院近期对实验室(实训室)认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,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:

1.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、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主要对本学院实验室(实训室)安全管理组织体系、安全管理责任书落实、安全检查工作落实、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落实、消防安全管理、危化品安全管理、废弃物处置管理、病原微生物安全管理、放射性物品安全管理、仪器设备操作安全管理、内务管理、台帐资料建设等方面进行排查。

2.其他学院(包括计算中心)对所属实验室的安全管理体系、安全管理责任书落实、安全检查工作落实、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落实、消防安全管理、废弃物处置管理、仪器设备操作安全管理、内务管理、台帐资料建设等方面进行排查。

各学院要认真组织做好下属各实验室(中心)(含学科与科研类实验室)的自查工作,根据要求逐条对照检查,对安全管理体系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、安全责任人落实情况和具体安全管理中的漏洞及时发现并进行整改,将各实验室(中心)的排查与整改情况汇总后以文字形式于5月16日前上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。联系人:吴秀菊, 邮箱:wuxiuju525@163.com。

/UploadFiles/fck/files/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校实验室(实训室)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.pdf

设备管理处

2013年5月8日